创科生活基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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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科生活基金

创科生活基金(「基金」)目的是资助令市民生活更方便丶舒适及安全,或照顾特定社群需要的创新及科技(「创科」)项目。

「创科生活基金」已于2025年 1 月 1 日起停止接受申请。基金评审委员会预计会于2025年第一季处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收到的申请。

基金概览

主要特点

  • 项目必须能令市民大众或特定社群受惠,并配合政府政策

  • 项目必须为创新应用科技

  • 基金资助不同项目主题,例如有关日常生活、教育、环境、健康、安全、交通等,令社会受惠

  • 项目成果可以是不同形式,包括流动应用程式、产品、装置、设备、工具、服务、软件,或具充分理由的其他形式

  • 项目成果必须于12个月内完成开发及推出,并于推出后最少连续营运两年(属一次性的项目除外)

  • 每个获批项目可获得资助上限为项目合资格总开支的90%或港币500万元,以较低款额为准

  • 项目在资助期内不牟利

  • 项目必须主要在香港境内开发

评审机制及准则

项目申请会交由评审委员会评审。评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和成员名单请参阅此连结

评审委员会将根据以下准则评审每份合资格申请﹣

  • 为市民大众或特定社群带来的益处

  • 创新及科技含量

  • 可行性及可持续性

  • 财务因素

  • 申请机构的技术及管理能力

了解基金详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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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询

创新及科技署
创科生活基金秘书处

地址:
香港湾仔港湾道6-8号
瑞安中心5楼509-518室

电话:(852)3855 7686
传真:(852)3855 769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