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科生活基金(「基金」)目的是資助令市民生活更方便、舒適及安全,或照顧特定社群需要的創新及科技(「創科」)項目。
項目必須能令市民大眾或特定社群受惠,並配合政府政策
項目必須為創新應用科技
基金資助不同項目主題,例如有關日常生活、教育、環境、健康、安全、交通等,令社會受惠
項目成果可以是不同形式,包括流動應用程式、產品、裝置、設備、工具、服務、軟件,或具充分理由的其他形式
項目成果必須於12個月內完成開發及推出,並於推出後最少連續營運兩年(屬一次性的項目除外)
每個獲批項目可獲得資助上限為項目合資格總開支的90%或港幣500萬元,以較低款額為準
項目在資助期內不牟利
項目必須主要在香港境內開發
項目申請會交由評審委員會評審。評審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和成員名單請參閱此連結。
評審委員會將根據以下準則評審每份合資格申請﹣
為市民大眾或特定社群帶來的益處
創新及科技含量
可行性及可持續性
財務因素
申請機構的技術及管理能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