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科生活基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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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科生活基金

創科生活基金(「基金」)目的是資助令市民生活更方便、舒適及安全,或照顧特定社群需要的創新及科技(「創科」)項目。

立即申請
計劃全年接受申請。創科生活基金評審委員會2023年第三次會議暫定於11月/12月舉行。本輪申請截止日期為2023年7月31日,於該日期後收到的申請將不會在本次會議上處理。

基金概覽

主要特點

  • 項目必須能令市民大眾或特定社群受惠,並配合政府政策

  • 項目必須為創新應用科技

  • 基金資助不同項目主題,例如有關日常生活、教育、環境、健康、安全、交通等,令社會受惠

  • 項目成果可以是不同形式,包括流動應用程式、產品、裝置、設備、工具、服務、軟件,或具充分理由的其他形式

  • 項目成果必須於12個月內完成開發及推出,並於推出後最少連續營運兩年(屬一次性的項目除外)

  • 每個獲批項目可獲得資助上限為項目合資格總開支的90%或港幣500萬元,以較低款額為準

  • 項目在資助期內不牟利

  • 項目必須主要在香港境內開發

基金的申請資格

合資格申請機構包括:

  • 接受社會福利署資助的非政府機構

  • 《防止賄賂條例》(第201章)第2條界定的公共機構,政府政策局/部門、行政會議及立法會除外

  • 專業團體

  • 工商組織

  • 根據《稅務條例》(第112章)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社會服務機構

上述機構應為根據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或前《公司條例》(第32章)註冊成立的公司;或根據任何條例在香港成立的法定公司。其他不屬上述類別的機構,則只在特殊情況下才會獲考慮。

評審機制及準則

項目申請會交由評審委員會評審。評審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和成員名單請參閱此連結

評審委員會將根據以下準則評審每份合資格申請﹣

  • 為市民大眾或特定社群帶來的益處

  • 創新及科技含量

  • 可行性及可持續性

  • 財務因素

  • 申請機構的技術及管理能力

如何申請

基金全年接受申請。申請應透過創新及科技署﹣創科生活基金管理系統(「基金管理系統」)或郵寄/親身送交。我們鼓勵申請機構透過 基金管理系統提交申請。

網上申請

網上申請

透過創新及科技署﹣創科生活基金管理系統

紙本申請

紙本申請

郵寄或親身送交,包括﹣

(i)
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所需文件;及
(ii)
申請的電子版本(以電郵至fbl@itc.gov.hk)至基金秘書處。
地址:香港灣仔港灣道6-8號瑞安中心5樓509-518室

了解基金詳情

以上的文件是以 PDF 格式製成。閣下須安裝免費的 Adobe Acrobat Reader XI 或以上版本方能開啟。

查詢

創新及科技署
創科生活基金秘書處

地址:
香港灣仔港灣道6-8號
瑞安中心5樓509-518室

電話:(852)3855 7686
傳真:(852)3855 7690